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度
“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努力践行“黎明模式”,一手抓实践教学,一手抓爱的教育,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学雷锋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榕黎院团〔2015〕26号)文件精神,在个人(支部)申请、系团总支推荐、公示的基础上,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经济管理系团总支等3个团总支2014—2015学年度“先进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工程管理系2014级消防工程技术1班团支部等6个团支部2014—2015学年度“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保健与休闲系鲍晓清等20名同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艺术设计系赖雨萍等100名同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希望全院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学生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创先进,为推动学院发展、践行“爱的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
1、2014—2015学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名单
2、2014—2015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