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点击数:425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参保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15年11月12日修订)》,经学工处研究决定,现将2015-2016学年我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安排如下:

、参保范围:学院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校生

、缴费标准:

政府补贴400元新参保学生个人缴费80保险有效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续保的学生个人缴费60,保险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学校参保学生数20%以下)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

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11月13日至11月15日)

各班级召开班会,传达学院通知,解读医保政策。

2.报名(11月15日至11月23日)

各班级组织学生报名参保、缴费(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将缴费人数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下达指标(11月2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系上报的缴费参保人数,下达各系减免人数指标。

4.确定减免名单(11月25日)

各系根据学院下达的减免指标,确定各班级减免名单,将减免学生的医保费退还给学生本人。

5.缴费、上报材料(11月26日至27日)

1)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将医保费交至财务室。

2)各系以系单位上报《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保档案表》(见附件1)和《2015-2016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保,努力提升本系学生的参保率。

2.《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保档案表》应严格按照《2015-2016大学生档案录入格式(见附件3录入。

3.请各系于11月27日下班前将《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保档案表》、《2015-2016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电子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邹佳丽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保档案表

2.2015-2016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

3.2015-2016大学生医保档案录入格式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二年十一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