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用爱点亮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53周年。为发扬雷锋“乐于助人、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革命精神,引导我院大学生奉献青春力量,传承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用爱点亮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用爱点亮雷锋月
二、活动时间:3月中旬至下旬
三、活动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期工作计划,制定专人、专门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有目的、有质量、有特色、有实效”。
2、精心筹备,周密计划。各系应尽快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至少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报院团委。
3、组织到位,安全第一。各系开展校外志愿服务活动时,应至少有一名带队老师全程负责,做好学生组织、安全防范等工作。
4、统一标识,仪容端庄。各系开展志愿者活动时,应统一佩戴校徽、绶带、帽子等,悬挂团旗(或志愿者旗、校旗、系旗)。
5、及时报道,归齐材料。各系应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及时报道相关活动,并妥善保存相关活动资料,包括策划书、报道稿、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表(复印件)和高像素照片(含能体现活动主题的横幅或标志等),并在一周内将整理好的全部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交至院团委存档,联系人:陈 芳,联系电话:22818727。
附件:“用爱点亮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