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016〕2号--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9 点击数:275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校园文化活动精品,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310

 

附件: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5—2016学年第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

 

一、活动场地:彩虹楼

二、活动时间:每周晚7点8点

    三、具体安排

、责任分工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主要职责:组织好本系校园广场舞活动;

2、院学生会

主要职责:

    (1)负责校园广场舞的总体安排与监督考核;

    (2)负责校园广场舞音响准备、音乐控制等工作。

、有关要求

1、校园广场舞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应加强常规训练,注重活动创新,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校园广场舞的组织情况将作为先进团总支评选的重要依据。

2、辅导员原则上都要出席本系校园广场舞活动,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者应事先向所在系部办公室请假。

3、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举办活动的,当周活动自动取消。翌周由下一个责任单位承接。

4、校园广场舞活动无法正常举行时,当次负责人应提前1个小时通知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