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逐梦杯”篮球联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热爱运动的精神,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集体凝聚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十七届“逐梦杯”篮球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梦飞扬 驰赛场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至5月
三、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五、参赛方式:
以系部为单位组织报名,每个系部可报球队的数量不限,每支球队可报名6至10名队员(可跨年级、班级组队)。请各系于3月2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院学生会体育部。
六、赛程安排:比赛均安排在周一至周四下午15:30—17:30进行,具体赛程见当日赛程表。
七、比赛规程:
(一)比赛第一轮采用小组循环赛制,即各参赛队以抽签的形式分为A、B两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各小组前2名晋级4强。第二轮采用淘汰赛制,即A组第一名与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与A组第二名分别比赛,胜者晋级冠亚军争夺赛,负者进入季军争夺赛。
(二)除以下特殊规则外,比赛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1、时间:本次比赛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模式,第一和第二节、第三和第四节中间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半场的休息时间为5分钟。
2、计时:罚球、换人、场外暂停停表,在第四节最后2分钟停表。其他均不停表。(裁判要求停表的情况除外)
3、球权:本次比赛仅第一节跳球。在比赛过程中是采取球权轮替制。
4、加时赛:4节比赛结束后若仍未分胜负,进行加时赛。
5、暂停:每队一、二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两次暂停;三、四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两次暂停,每一加时赛可以请求一次暂停。 暂停申请人为队长。
6、违例:使用24秒进攻、5秒发球、8秒前场和3秒区规则。
7、换人:当球呈死球状态时,双方皆可请求换人。欲换上场的选手必须先通知纪录台,至纪录台前或两侧,到下一个死球或暂停方可依从裁判的手势上场进行换人。第四节最后二分钟及延长赛最后二分钟在球中篮后,除非裁判停止比赛或非得分队请求球员替补,得分队不得请求球员替补。
8、犯规:球员犯规满5次必须离场,该队换上一名替补球员上场。全队每节满四次犯规进入加罚状态。
9、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十五分钟候后,依然不足五人时,则由裁判判令该队弃权,由对方球队获胜;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
10、成绩认定:小组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或弃权积1分。
八、参赛须知及要求:
1、各队需着统一篮球服,并在上衣处统一印制号码。队长负责联系队员参加比赛。
2、各队应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判决,尊重对手,公平竞技,比赛中不得出现非正规动作,严禁出现争吵或斗殴等行为。
3、比赛签到处设在计分台,每场比赛设3裁判员、2名记录员、1名记分员;
4、每场比赛结束后,各球队需将本方产生的垃圾(如矿泉水瓶、纸巾等)清理干净,未清理者每次扣一个积分。
5、裁判员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计分处签到。运动员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计分处签到。比赛时间到后,参赛任何一方迟到15分钟以上将以弃权论处。
6、比赛过程中若发生球员受伤、生病等情况,各队应及时采取正确的救助措施,并立刻送至医务室治疗;
7、因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比赛无法按计划进行的,由院学生会体育部另行安排。
8、各队不得随意更换球员或球员号码,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许可后方可更换。否则,按比赛违规论处。
九、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各1个,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最有价值球员(MVP)1名,优秀裁判2名,颁发奖杯、奖牌及奖状。
院学生会体育部联系人:施晨曦,联系电话:15259197155。
附件:第十七届“逐梦杯”篮球联赛参赛报名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