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与实践育人工作。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创新无止境 创业践于行
二、活动时间:2016年6月25日—9月3日
三、参加对象:2015级学生
四、组织形式: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学生以个人或团队(6人以内)的形式,在家庭所在地或假期常住地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创新创业。以创新创业为目的,开展市场考察、可行性分析、项目运营等相关活动,提出或从事具有可行性的创新创业项目。
2、社会调查。以关切民生的事物为调查对象,以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研究对象进行真实深入地调查,科学细致地分析因素,揭示相关问题的产生原因,提出有助于改善民生的应对策略。
3、考察实践。走访考察本地名胜遗址、文化遗产和少数名族文化,形成文字记录,明确青年责任,自觉把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有机结合起来。
4、预就业实习。结合所学专业,以实践实习为目的,寻找兼职就业岗位,在实践中了解社会、适应社会,丰富人生阅历,不断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5、志愿服务。走进弱势群体聚居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难题,包括“三支一扶”(即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及城市志愿服务等。
6、文明环保宣传。深入本地社区、农村开展文明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社会风尚,引导公民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先锋,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六、成果汇总
下学期初,学生向所在团支部上交《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各系审核并统一归档。参与评奖者还须上交1200字以上调查报告,以及照片、DV资料或调查问卷等相关佐证材料。《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封面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2。
七、总结表彰
1、对于参加评奖的学生,各系部应组织人员本着真实、积极、突出、择优的原则,按照不高于本系参与评奖人数的80%的比例推荐获奖人员,并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至院团委青年部。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实践报告和照片均不得上网拷贝,一旦发现存在造假现象,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2、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院团委将组织人员对各系所推荐名单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与复评,按照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获奖名单。
3、院团委将于2016年10月底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切实把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有考评。鼓励各系自行组队,深入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三下乡”等活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2周。
2、注重实际,突出效果。实践活动应紧密结合学生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关注社会热点焦点,真正步入社会,了解民生,体察民情,确保实践具有可操作性,并具有学术或社会价值,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为社会做出贡献,使自己得到锻炼。
3、安全第一,保障到位。各系要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团队出行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院团委青年部联系人:阙建平,联系电话:13107650390,QQ:782164181
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
2、实践报告封面及内容格式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