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营造高雅的文化氛围,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校园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舞动青春 闪耀黎明
二、参赛对象:2015、2016级在校生
三、比赛安排:
(一)初赛
时间:2016年11月15日(周二) 地点:彩虹楼
(二)决赛
时间:2016年11月24日(周四) 地点:后山运动场
四、参赛方式:以系为单位组队,每系组织一支队伍参赛,并为自己的队伍取一个队名。
五、赛 制: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前3名进入决赛。
六、参赛要求:
1、每队参与人数为60至100人,比赛时间严格控制在3-8钟内;
2、音乐自配,主题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富有表现力、感染力;
3、服装整齐统一,表演风格多样,编排新颖独特;
4、成套动作可以采用现代、爵士、拉丁、街舞、踢踏舞等舞种混合编排,至少要有2个以上队形变化。
七、评分办法:比赛采用100分制。评委打分精确到1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为该队伍的评判得分。
八、评分标准
1、编排。舞蹈编排具有健身性、观赏性、娱乐性,有新意,有特色,队形变化整齐,寓于轻松、快乐之中。35分
2、进退场。进退场队伍整齐,队列有序。 5分
3、动作。动作整齐,精神饱满,富有青春活力。 30分
4、音效。音乐效果好,曲调活泼,韵律感强。 15分
5、服装。服装统一,美观协调,整洁大方。 15分
九、奖励办法
1、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颁发荣誉证书;
2、本次大赛前三名给予所属系部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总分加分的奖励。其中,第一名加12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6分。
十、其他
1、请各系于11月4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院学生会文艺部。
2、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学生组织动员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发动有力,分工明确,训练刻苦,注重质量,把本次活动作为凝聚班级力量、锻炼学生身心素质的有效平台。
院学生会文艺部联系人:岳德波,联系电话:13107650898
附件:第三届校园广场舞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