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学〔2016〕61号——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庆祝活动的通知.doc

发布时间:2016-12-22 点击数:2952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庆祝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新年即将来临,为庆祝冬至、元旦等传统佳节,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月22日起,各系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开展座谈会、茶话会等类型的冬至、元旦庆祝活动,引导学生过好传统节日,努力营造传统文化氛围。

二、严禁任何团学组织(含内设部门)以团队名义开展平安夜、圣诞节等西方节日的庆祝活动。

三、各级团学组织开展活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前办好活动审批手续,拟好安全预案,做好现场安全防卫工作。

四、活动所需场地、音响设备应提前向院团委提出申请,以免发生冲突。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