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17〕4号)精神,按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榕黎院〔2018〕29号)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18727。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9年3月29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9年3月29日印发 |
附件:榕黎院学〔2019〕8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