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学〔2018〕41号——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03 点击数:2825 信息来源:学工处

榕黎院学〔201841

 

 

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决定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过去的一个学年学生会爱心家教服务站,院自律会保卫部、劳动部、楼管会、督导部,各系学生会生劳部等团队的学生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工作,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爱的教育”,为校园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决定授予2017级会计电算化28个班级“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晓军施纯渊31同学“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刘芳王钺81名同学“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院学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积极进取的精神,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持续深入地开展“爱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抄  送:校党委副书记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8年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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