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学〔2019〕46号——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04 点击数:3172 信息来源:学工处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过去的一个学年,院学生会爱心家教服务站,院自律会保卫部、劳动部、楼管会、督导部,各系学生会生劳部等团队的学生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工作,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爱的教育”,为我校校园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决定授予2018级电子商务2班等5个班级“2018—2019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永强、刘文娟等34名同学“2018—2019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林诗怡、肖诗燕等93名同学“2018—2019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院学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积极进取的精神,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持续深入地开展“爱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8—2019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劳动先进集体  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  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  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