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人〔2014〕20号—关于开展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

发布时间:2014-12-14 点击数:3923 信息来源:经济系

 

榕黎院人〔2014〕2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榕黎院〔201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类型、范围及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按不同要求和条件分为“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

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申请人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并于12月26日(星期五)前提交审批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系、部。

2、12月29日开始,系、部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盖章(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组织对申请者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训等能力进行考核;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汇总表》;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2015年3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申请人资料,并组织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进行评审,将结果进行公示。

4、2015年3月底前报学院审批。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双师素质  资格认定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4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