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级旅游管理(含酒店管理)专业
实践教学改革方案
专业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全面提高本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响应学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号召,我系旅游管理(含酒店管理)专业拟于对原有实践教学进行改革,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实习班级与实习单位:
实习班级:旅游系08级旅游酒店管理(1)班(51人),旅游酒店管理(2)班(共21人)。
实习单位:福州美伦华美达大饭店、福州最佳西方财富酒店、福州晋都戴斯酒店(以下都简称“店方”)。
二、实践教学的目的:
(一)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以及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二)培养角色意识,从基层做起,建立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为将来
胜任本职工作,担任旅游酒店业职业经理人奠定良好的职业技能
基础。
(三)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
(四)为本专业的教学改革方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情况获取反馈信息。
三、实践教学的岗位
(一)餐饮部
(二)客房部
(三)前厅部
各实习学生的实习岗位将由店方根据各岗位的不同要求以及实习学生的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安排,实习期间,店方还将尽量安排实习学生进行跨部门轮岗。
四、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1、08级旅游酒店管理(1)班实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
2、08级旅游酒店管理(2)班实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二)教学安排:
1、对08级旅游酒店管理(1)班原有教学计划进行如下调整:
课 程 | 执行课时 | 地点 | 备注 |
《前厅与客房管理》
| 在校执行32节 入店培训22节 (原计划54课时) | 学院 酒店 | 由教师和店方专业人员共同完成 |
《旅游市场营销》
| 40课时 (原计划54课时) | 学院 |
|
《康乐服务与管理》
| 删除该门课程 (原计划16课时) | 学院 | 选修课
|
《旅游公共关系》 | 12学时 (原计划16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形体训练》 | 调整为24课时 (原计划34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会展管理》 | 13学时 (原计划16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旅游英语》 | 暂不开课,推后至2010年12月(原计划30课时) | ||
《旅游地理》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旅游法规》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旅游文化》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旅游心理学》 |
原计划为第二学年下学期开课 现调整至第三学年下学期开课
|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
《旅游客源国概况》 | |||
《旅游景区管理》 | |||
《饭店人力资源管理》 | |||
《饭店服务英语》 | |||
《茶艺与茶道》 | |||
《酒水管理与酒吧经营》 | |||
中国旅游景观赏析 | |||
2、对08级旅游酒店管理(2)班本学期原有教学计划进行如下调整:
课 程 | 执行课时 | 地点 | 执行方式 |
《饭店服务英语》 | 在校执行13节 入店培训17节 (原计划30课时) | 学院 酒店 | 由我院教师和店方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 |
《前厅与客房管理》 | 47学时 (原计划48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旅游景区管理》 | 14学时 (原计划16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38学时 (原计划48课时) | 学院 | 第12周考试结束 |
《旅游地理》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旅游法规》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旅游文化》 | 按计划完成,第12周考试(原计划32课时) | ||
《酒水知识与调酒技术》 | 按计划完成,已完成考试(原计划16课时) | ||
《旅游心理学》 | 按计划完成,已完成考试(原计划16课时) | ||
《茶艺与茶道》 | 按计划完成,已完成考试(原计划16课时) | ||
注:由本院教师担任的课程中,无法完成的课时均由我系安排以实训指导工作量冲抵,外聘教师无法完成的课时以课外辅导工作量冲抵。
3、2009年11月30日-2009年12月15日由店方组织安排全体实习学
生进行系统地岗前带薪培训。
4、实习期间,由店方安排各部门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为实习学生定期
开设专题讲座或开展技能培训。
5、实习期间,我系将安排各实习指导教师利用实习学生间歇时间不定期安排开展专业理论辅导、实习指导、毕业设计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
五、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我系与店方联合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与管理本
次的实习教学工作。“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实习指导教师、
辅导员及店方带教名单如下:
实习领导小组组长:王作鐤(院方)
实习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震声(院方)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郑禾(院方)、李强(院方)、周剑清(美伦)、
张伟(最佳西方)、王刚(戴斯)
指导教师:黄柳婷 林伟宏、林秋英、洪启颖
辅导员:刘鹏、王成喜、张爱花
店方带教:各店人力资源与培训部相关人员
(二)“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制定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实习计划执行时若有更变,应书面说明原因,上报学院。
2、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培训工作。
3、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实践、生活等各方面活动。
4、安排、督促指导老师定时、定点指导、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5、检查实习质量,组织实习考核,做好实习总结。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开始实习前,配合辅导员,对所带队的学生要进行实习动员,
2、实习期间,带队教师要协助店方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习学生
的考勤、纪律及工作表现等,一旦发现学生有旷工等违反实习
纪律的现象,应立即纠正,并向辅导员通报,及时予以处理;
要经常关心、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导,
协助解决;每个实习指导教师每周到实习单位进行巡视或指导
实习时间折算为工作量应不低于4个课时。
3、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还应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实习报告撰写等,其工作量将根据学院规定另行计算。
4、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应根据每位学生实习情况,与店方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开展实习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做好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的收集和归档。同时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整理,以期更好地开展今后的实习工作。
(四)辅导员职责:
1、开始实习前,负责召集、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动员,使学生确立
正确的实习、就业观,树立服务意识。确定各实习小组组长、
副组长。
2、实习期间,辅导员应负责管理仍留住在福屿校区的实习学生,
并负责审批实习学生的请假申请;
3、辅导员负责汇总实习生的考勤、纪律及工作表现等情况,一旦
发现实习生有违纪行为,将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4、辅导员应经常关心、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予
以指导,协助解决;辅导员可以通过电话、约谈、走访、巡视
等灵活手段对实习生进行综合管理,工作量计算按学院相关规
定执行。
六、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一)考勤
实习中缺勤一天按旷课6学时计,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榕黎院[2006]7号文)在实习期间累计旷课达15学时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累计达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达到60学时,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在实习期间由于请假或其它原因,未参加实习的时间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需补足实习时间后方准予毕业。
在节假日,实习生要离开福州市或到外地活动,需经店方、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并报辅导员批准。通过学校统一安排到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月评
制作学生工作月评表,由店方和我院相关指导教师根据每名学生当月整体工作表现、考勤、纪律、奖惩等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实习结束后报系部和教务处审核。
(三)实习周记的撰写
作为考核学生实习情况的重要依据,实习周记记录了实习教学期间学生参加实践锻炼的详细内容以及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学生在实习期间要逐周认真写出实习周记。实习周记待实习结束时应送店方审核确认后交回学院。
(四)毕业设计和实习报告
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结合自身的实习工作,认真进行毕业设计和实习报告的撰写,实习结束时应按时上交。
七、学生实习成绩考核
(一) 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及店方带教根据学生学习态度、职业道德、服务态度、考勤情况、劳动纪律、业务能力、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记、领导同事评价等几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二) 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原则上优秀学生占总实习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0%),评分标准如下: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周记很清楚完整,实习
报告格式正确,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能
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店方评价很高。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周记清楚完整,实习报
告格式正确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基本上
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店方评价好。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周记较为清楚完整,实
训报告格式正确、内容正确,店方评价较好。
合格: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周记基本完整,实
习报告格式、内容基本正确,店方评价一般。
不合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周记、实习报告
马虎,并有明显错误,店方评价差。
除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之外,凡实习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得参加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不予毕业。凡未按规定完成全部实习,或实习成绩为“中”以下者,不能参评奖学金、助学金;凡实习成绩为“良”以下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凡实习成绩没有获“优”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八、实习待遇、工资发放及相关费用
(一)实习期间,店方将向实习学生提供与正常员工同等标准的食宿待
遇。
(二)店方将按照约定,按月足额支付每名实习学生的实习津贴,并按
照约定逐步提高学生的津贴标准(注:详细待遇标准见协议)。
(三)我系与店方合作,对学生试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即在每月每名
实习学生的津贴中暂扣200元,存入由实习学生代表设立的专门
账户,由系部监督管理,留待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的实习成绩,
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级标准予以发放,若有剩余金额,
则做为我院旅游系师生专业活动经费;若发生学生擅自中止实习
或严重违纪而遭辞退等恶劣行为,则完全扣发该名学生的全部绩
效工资,做为对店方前期付出的培训、教育、食宿等开支的补偿。
(四)相关教师驻店指导期间,店方将尽可能提供食宿上的便利和工作
上的支持,授课及实习指导课时津贴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发放。
九、学生实习纪律
(一)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和文件,明确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确实做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院和店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结束实习,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必须中止
实习者,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于自身疾病原因须中止
实习者还应提供二级以上的医院出具的证明。所有申请都必须提
前一个月递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实习工
作领导小组”、以及系、院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离店手
续,中止实习。在申请获得批准前,实习学生必须完成店方安排
的工作任务,并遵守所有店纪店规。未经批准,擅自中止实习者,
实习成绩计为零分,不予毕业。
(四)对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名
誉损失而被店方辞退或开除者,其实习成绩计为零分,不予毕业。
(五)实习学生应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实习期间,如遇特
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请假时间超过三天者,
除需经店方同意外,还应报指导教师、辅导员批准;请假超过七
天者,须系主任批准。
(六)尊重领导、指导教师、店方带教、酒店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虚
心接受他们的意见。
(七)对店方如有意见和建议,必须通过学院的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不
得随意议论。
(八)严格遵守店方相关部门岗位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注意安全。
(九)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十、实习生名单及确认签名
08旅游管理(1)班
实习生名单及确认签名
请所有参训学生认真阅读《08级旅游管理(含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圆满完成实习任务。以下为参加实习的学生名单,请签名确认。
08旅游管理(1)班(三年制) | ||||||
学号 | 姓名 | 签名 | 学号 | 姓名 | 签名 | |
080501002 | 陈荣华 |
| 080501025 | 郑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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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004 | 李秀美 |
| 080501026 | 何晓丽 | 自谋单位 | |
080501006 | 李晓芳 |
| 080501027 | 陈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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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007 | 黄素娟 |
| 080501028 | 林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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