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产业学院,有关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认真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范超峰
副组长:刘 鹏
成 员:陈伟伟 钟春玉 郑 禾 曾建雄 赵雅晶
薛伟强 刘亚军 郑嘉熠
各系成立以系主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毕业班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等为成员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黎明模式”,品学兼优。
(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合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个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的平均值)居本专业的前10%;
2.学业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学业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3.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社会工作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4.素质拓展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素质拓展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5.创新创业成绩突出,曾获得学院创新创业优秀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6.综合表现突出,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累计2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7.报名入选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国家基层项目”是指就业去向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基层项目”是指就业去向为“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
(四)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一般不列入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
三、名额分配
以系为单位,按本系毕业生数的6%下达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5月20日—5月26日)
各系整理、公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测评总积分成绩和排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
(二)系部推荐(5月29日—6月6日)
各系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评选推荐本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予以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系于6月6日前将推荐对象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工处审核。
(三)学院审定(6月15日前)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经学工处审核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学院表彰
在学院2024届毕业生返校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有序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系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联系人:黄 健
电 话:0591-22818727。
附件:1.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