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榕黎院〔2013〕11号)和《关于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榕黎院人〔2016〕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拟聘任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讲师)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