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加强学院廉政建设,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收入范围
1、教育事业收入:指利用学院资源(如人才、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的办学收入。包括学校举办的各类、各层次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培养所得的收入,如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
2.政府补助收入: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收入。如: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大学生医疗补贴、精品课程补贴等。
3、社会服务收入:指利用学院资源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如:教学辅助收入,即利用学院教育资源进行辅助教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教学场所及体育运动场地出租收入、店面出租收入、实验室设备开放和技术服务收入、计算机有偿服务收入(上网费)等。
4、代收代支收费: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代为收支的各项收费。如教材费、军训伙食及服装费、体检费、水电费、各项考试报名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及因鉴定而产生的各项收费、各类押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5、其他收入:指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院级以上部门奖励金、利息收入、废品及报废固定资产变现收入、校内罚没收入等。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具体办法
1、各部门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每次收取的款项必须及时足额上交学院财务室,由院财务室统一开具收费票据。严禁各部门私设“小金库”;或以其他名义,擅自截留、挪用、私存、私分、私用所收款项。
2、教育事业收入全额纳入学院经费预算,各部门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
3、各部门利用学院资源,但只动用学院少量资产(如教室、照明等)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所收取的培训费,在其收入80%的幅度内,按实核销支出。
4.各部门利用学院资源,但只动用学院主要资产(如计算机、语音设备、专业实验室等)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所收取的培训费,在其收入60%的幅度内,按实核销支出。
5.“2+1”教学模式下,学生外出实习期间企业给予系部的各类经费,在其收入60%幅度内,按实核销支出。
6.各部门获得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不含院内),在其奖励金额70%的幅度内,按实核销支出。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
“收支两条线”工作涉及到学院的各个部门,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明确责任,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财务室作为这项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3、凡违反或拒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部门,检查核实后,除没收全部收入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