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09-10-28 点击数:6014 信息来源:福屿校区管委会

        1024日下午,2009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我院福屿校区进行。考试结束后,我院09级药物制剂班王隆周、吴兴彬两位同学在检查卫生的过程中,在302教室发现一个灰色皮包,内有现金(700多元)、银行卡、信用卡及身份证、驾驶证等多种贵重物品及重要证件,二位同学立即将皮包交给学院。经学院与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联系,找到失主的电话号码,最终联系到失主本人,将失物归还。此事发生后,失主专门给学院写了一份《感谢信》,表达了对两位同学和学校的真挚谢意。

    王隆周、吴兴彬两位同学的表现,充分体现了我院大学生的优良品德,弘扬了拾金不昧的高尚精神,为我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09级药物制剂班王隆周、吴兴彬两位同学全院通报表扬,希望全体同学能够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