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省政府“意见”

发布时间:2013-02-04 点击数:5258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在福屿校区举行集体学习会。

学院执行董事长王苏华主持学习了省政府近期下发的三个重要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2〕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办〔2012〕185号),与会领导一致认为,省政府陆续下发了三个支持高校发展的文件,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学好吃透省府文件精神,用好用足省里支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推进学院科学发展。会议研究了进一步贯彻省府“意见”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和职业院校发展的文件下发后,福州黎明学院认真学习贯彻,拟定了实施意见,并抓好工作落实。在推进高职招生改革方面:努力提高来自中职的生源比例,邀请福州市属10多所中职校校长莅临学院考察,初步商谈接续意向。随后,学院执行董事长、院长等领导带领招生办、教务处及各系负责人深入到中职(技工)校进行招生宣传,并与福州旅游职专等多所中职校签订了对接协议(含二年级学生中期选拔、应届毕业生推免、联办五年专等);     在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方面:与闽江学院联办旅游管理等3个成人教育本科专业。与台湾元培科技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在学生中宣传“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免试入读一般本科高校”的政策规定并对相关学生逐个进行具体落实,激励学生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与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在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方面:成立学院烹饪研究所,加强烹饪营养与技术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把烹饪专业做强做大,办出特色和水平;黎明学院已与泉州医药行业协会签订协议,联合进行“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试点工作,已经上报教育厅;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我院签订了帮扶协议,在专业、师资队伍和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帮助学院提升办学水平;根据省府”意见“精神,黎明学院对所设置的专业进行了调整,将前几年招生有困难的两个专业取消,按文件精神自主申报了与现有专业相近,往工科发展的思路,增加”建筑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专业;根据省府文件,黎明学院人事处正在拟定”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聘方案“上报教育厅、人事部门审定后实施,这对稳定教师队伍能起到一定作用。

下一阶段,学院将进一步贯彻省里“意见”精神,在努力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等方面下功夫,加强省外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力争今年省外招生数、报到率等比去年有较大提高。加大中高职接续工作力度,拓展中职的生源。依托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帮扶,加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规范管理,继续坚持一手抓爱的教育,一手抓实践教学,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凝炼自身办学着力点,重在平时的常规管理,脚踏实地抓好教学的各个环境,把平时工作做好了,各项工作有了成果,对教育厅要求的“专业质量评价“、每年的”质量分析报告“才能亮出黎明学院办学的风貌,欢迎教育主管部门对黎明学院各种教学工作评估。